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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他已经连续6年训练新兵。 谈到“老班长”带兵的独门绝技,人人都夸他是知兵、爱兵的好班长、好兄长。两年前,张青松带的一名新兵家中遭遇变故,闹着要回家,不想在部队服役。张青松主动接近他,从生活上关心他,思想上开导他,通过不懈努力,这名新兵很快放下思想包袱,如今已成为一名副班长。提及此事,这位副班长有点不好意思地告诉记者:“在我痛苦的时候、有老班长陪我哭,在我徘徊的时候有老班长给我带路,我再不努力就对不起这样的好领导好兄弟。” 多年带兵经验告诉张青松,作为一线带兵人,必须时刻把每名战士的冷暖放在心上。李成杰这几天有点发低烧,张青松到炊事班给他做一份“病号饭”;新战士宋健因为想家变得沉默寡言,张青松利用八小时外陪他散步聊天帮助他转移思乡情愁;小战士袁茂峰昨夜又做恶梦了,张青松立即动员大家帮助他减压…… “老班长”带兵把每一位新战士都装在心中,但他却把个人困难始终埋在心底。今年春节前夕,张青松接到远在千里之外江西的妻子的电话,盼望他能回家过年。张青松耐心向妻子解释,现在是新兵训练的关键时刻,作为“老班长”他放不下这些刚入伍的新战士。妻子在后来的信中这样写道:“老公,我和女儿是真的想让你回家陪我们过个团圆年,但也理解很多新战士都是第一次离开家乡在部队过春节,你就好好照顾陪伴他们吧……” 妻子的这封信,“老班长”张青松一直珍藏在自己床头柜的抽屉里,知情的战士们说,春节后这些日子,“老班长”几乎每天都要把这封信拿出来看上几遍。(本报五指山2月25日电 ) (南海网-海南日报 于伟慧陈千学赵轲胜) 本报海口2月24日讯(实习记者崔嵛)近日来,多个物业员工打来投诉电话称,其所在的物业公司不为员工购买保险,不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也属于强制性保险,但为何众多物业公司却对此置若罔闻?记者在走访海口市多家物业公司后发现,无合同、无保险几乎成了行业内一些中小物业公司默认的“潜规则”。 调查:员工合同与社保被“无视” “签合同?爱干不干!”南海大道一花园小区的保安小吴告诉记者,他们多名工作人员提出签合同缴纳保险的要求,他所在的物业公司的答复极为强硬。在该小区工作的几个月里,他眼看着很多同事进进出出,“不签合同,不买保险,工资又低”,他表示因无法忍受公司如此待遇,不少同事都愤而辞职。 显然并不是每一家物业公司都如此的“牛”,但不为员工购买保险的却不在少数。国贸路城市精英小区的保安和环卫工人们也提出了质疑,“何时给我们保险”。据一位在该小区物业工作了8年的保安表示,此前曾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但除了物业办公室的几名行政人员外,该物业公司均拒绝为其他工作人员缴纳保险。 此外,在对海口市多个小区的调查中发现,员工合同与社会保险大多被物业公司选择性无视。此类现象集中出现在一些中小物业公司,或与其它物业公司签订个人承包经营的小区物业中,至于为何如此,除了一些“官方答复”外,其中不乏猫腻。 除了个人承包的小区,不少由公司自己经营的小区也有办法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国贸城市一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整个小区的工作人员,有保险的只有三个,物业经理、会记和出纳。而这三个人的保险却并不记在该公司名下。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据刘先生说,这些骨干的保险都是“挂靠在其他相关的注册公司或熟人的公司中”。记者了解到,像这样只为关键位置的人员购买保险,其他员工“爱干不干”的情况在中小物业公司中尤为普遍。 劳动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投诉 对于众多物业公司不为员工购买保险的问题,记者向海口市劳动局反映了该情况。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此前也接到过很多类似的投诉。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劳务关系发生在2012年内,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如果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2012年前发生的,劳动者则可以准备相关的材料,如一些与用人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证据,及时与劳动仲裁机构联系。 对于物业公司只给少数员工购买保险的情况,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劳动局每年都会定期对各物业公司的用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买保险的情况一定会及时处理。但对于那些没有正规营业执照的物业公司,比如那些私人承包的情况,员工想要维权则只能通过劳动仲裁。 专家支招:备好材料直接找公司 对于用工单位是否应与员工签订合同,购买保险,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汤林华律师的回答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强制缴纳保险。针对很多劳动者无法享有应有的权力时,汤律师表示,一些用工单位可能会故意模糊概念,或寻找借口。务工人员在入职前一定要多留心眼,在无法拿到书面合同的情况,应要求对方每月提供工资单,要求发放工作卡等等,这些都能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而针对私人承包就可以不缴纳保险的说法,汤律师表示,“绝无可能”,无论是不是承包,只要是与相关物业公司发生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便可以直接向公司要求合同以及保险等个人合法权利。(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中新网福州2月26日电 (记者 张羽)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12年2月26日10时34分在台湾屏东县(北纬22.8,东经120.8)发生6.0级地震,震源深度20公里。此次地震,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福建沿海多地有明显震感。地震发生后,不少网友通过网络发布了有关地震的消息。名为“三十六A”的网友说,地震发生时,他正位于泉州鲤城庄府巷的家中,刚躺在床上,明显感觉到晃动,挂在门上的锁也一直在敲打着门,“从床上腾起来穿了衣服准备下楼,发现不晃了”。厦门集美网友“箫忆风★”表示,当天上午10时38分左右,感到明显晃动,持续时间约10几秒。在百度“地震吧”上不少网友们亦纷纷表示,福州、泉州、厦门都有震感。 本报海口2月25日讯(记者王渝)“我们小区的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乱搭乱建小商铺,绿化用地也被占用出租。”2月24日,家住海口市金南苑小区不少业主向记者投诉,称该小区物业还将公共车库建为住宅,消防通道用铁皮棚建成幼儿园等一系列违规建筑,严重影响到小区一百多户居民安全的生活环境。 据小区的业主柯先生反映,该小区建于1994年,一部分为某单位的职工宿舍,一部分是商品房。业主认为,“多年来”物业公司“为追求经济利益”,把两栋住宅一楼的架空层公用车库一部分“擅自改变了用途,把这些车库改装成住宅、办公场所对外出租”,不仅如此,消防通道堵死盖起了铁皮屋出租做幼儿园。居民们担心,“这样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危及业主的安全,还危及到幼儿园孩子们的生命”。 小区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公司要求“恢复原貌”,可是反映多次,“物业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中沙路的金南苑小区。在该小区里,记者看到几栋楼房一层已经筑成房子,业主们说这些原本是车库的,如今筑成房子后就出租给别人居住或办公用。而在住宅楼下的一处,也搞起了铁皮棚用做幼儿园,此时从铁皮棚里还传出孩子们的笑声。 就此问题,记者找到了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该小区负责人周主任。周主任说:“小区里出现这样的冲突,我们也在尽力协调。但这些问题都是十几年前就存在的,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产权是开发商的,所以就将这些车库和店铺出租给了私人做生意或是当住房用。” 而对于是否占用了消防通道建幼儿园?周主任说:“对于安全通道的建筑,我们也请教相关人员来做过测量和调查。结果是不违章的,符合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例。”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王渝) 本报八所2月25日电 (记者单憬岗)“绿化宝岛”行动需要大量苗木,特别是中大径级的观赏树种、乡土珍贵树种以及果树苗木。海南日报记者从昨天举办的绿化宝岛大行动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各市县正在想方设法、创新思路加强苗圃建设以解决这一难题。 儋州市农委负责人介绍,为培育种苗,他们多次召开全市的苗圃生产会议,发动和部署育苗工作,制定发展计划和摸清家底。该市根据各地造林绿化对不同树种的需求,规划和指导建设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培育良种壮苗,特别是指导培育珍贵乡土树种和绿化大苗,确保造林绿化需要。目前已在市林科所、那大中心苗圃等6个苗圃建立了1062亩的育苗基地,并培育了地径3厘米-10厘米、共计81个品种的绿化苗木72万株。为下一步的绿化大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儋州今年力争建立2000亩的育苗基地,培育各类绿化苗木500万株,最终建成一个西部中心育苗基地。 文昌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坚持把中心保障性苗圃建设作为“绿化宝岛”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经过深入调查摸底,该市已选定在公坡镇建一个面积为300亩的保障性苗圃,目前正在抓紧建设当中。同时,还通过建设这个中心保障性苗圃,将带动其他一般性绿化苗圃建设77个,其中包括造林苗圃10个,总面积3712亩,为全市“绿化宝岛”工程建设提供种苗保障。 “我们将通过大量种植乡土树种,走林苗结合的路子,把白沙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华南地区园林景观绿化苗木基地,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融合。”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负责人说,该县正在大力培育乡土树种苗木,为绿化宝岛提供优质种苗。他们将在现有全县各个骨干苗圃的基础上,完善苗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苗木培育质量,扩大育苗面积,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培育花梨、沉香等珍贵用材苗木,重阳木、木棉、盆架子等乡土绿化景观苗木,培育城市园林绿化所需的大苗。 该负责人说,白沙正在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育苗资金,整合科技力量,计划每年培育出高质量的各类绿化苗木200万株,推进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种苗产业化,重点培育绿化大苗、乡土珍贵树种和经济果树苗木,为“绿化宝岛”工程建设提供种苗保障。 (南海网-海南日报 单憬岗) 此案为我省首例当庭宣判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 本报海口2月25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李明建)以受伤工人与公司为承包关系,且在非上班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为由,海南省一家农机公司将做出工伤认定书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告上法庭。因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为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月24日下午,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维持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据了解,这也是我省第一例当庭宣判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 不服工伤认定公司状告省人社厅 作为原告的农机公司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莫某称,受伤的庞某(32岁,临高多文人)不是公司的职工,彼此之间是承包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庞某向公司承包安装车间,由他自己雇人帮忙,按工作成果给予报酬。其获得的报酬具有不确定性,与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劳动报酬不同。同时,庞某等人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与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承包关系,而非从属关系。 除了否定与庞某存在劳动关系,原告还称,庞某是在下午2点受伤,这不是在该公司的上班时间。庞某是擅自打开机械才会受伤,也不是从事工作。因此,他认为,庞某并不能算是工伤。因此,对于省人劳厅做出的庞某所受伤为工伤的认定结果表示不服,上诉到海口美兰区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让人疑惑的是,原告不认同与庞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否认庞某是工伤,但去年5月,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书,认定庞某是在为原告工作时受伤,确认庞某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原告并没有提出异议。去年9月,原告还在庞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时,与其达成执行和解,赔偿庞某1万元钱。之前没有异议,为何在庞某向省人社厅申请工伤认定,并得到确认时提出异议?原告虽然称是错过了诉讼时限,但遭到庞某代理人的反驳。 法院当庭宣判维持工伤认定书 庭审现场,省人社厅做出的庞某工伤认定书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成为争议的焦点。三方就此展开了辩论。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2月,庞某到原告公司工作,担任安装组组长,月平均工资4000元。2010年6月,庞某在工作时右手指被砸碎,入院治疗至同年7月5日出院,之后继续在该公司上班,直至2010年9月原告停止其工作。经庞某申请,2011年5月,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认定庞某是在工作时受伤,确认庞某和原告的劳动关系。2011年8月,经庞某申请,省人社厅审核认定庞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认定为工伤。 任博娱乐在线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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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并不是每一家物业公司都如此的“牛”,但不为员工购买保险的却不在少数。国贸路城市精英小区的保安和环卫工人们也提出了质疑,“何时给我们保险”。据一位在该小区物业工作了8年的保安表示,此前曾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但除了物业办公室的几名行政人员外,该物业公司均拒绝为其他工作人员缴纳保险。 此外,在对海口市多个小区的调查中发现,员工合同与社会保险大多被物业公司选择性无视。此类现象集中出现在一些中小物业公司,或与其它物业公司签订个人承包经营的小区物业中,至于为何如此,除了一些“官方答复”外,其中不乏猫腻。 除了个人承包的小区,不少由公司自己经营的小区也有办法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国贸城市一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整个小区的工作人员,有保险的只有三个,物业经理、会记和出纳。而这三个人的保险却并不记在该公司名下。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据刘先生说,这些骨干的保险都是“挂靠在其他相关的注册公司或熟人的公司中”。记者了解到,像这样只为关键位置的人员购买保险,其他员工“爱干不干”的情况在中小物业公司中尤为普遍。 劳动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投诉 对于众多物业公司不为员工购买保险的问题,记者向海口市劳动局反映了该情况。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此前也接到过很多类似的投诉。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劳务关系发生在2012年内,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如果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2012年前发生的,劳动者则可以准备相关的材料,如一些与用人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证据,及时与劳动仲裁机构联系。 对于物业公司只给少数员工购买保险的情况,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劳动局每年都会定期对各物业公司的用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买保险的情况一定会及时处理。但对于那些没有正规营业执照的物业公司,比如那些私人承包的情况,员工想要维权则只能通过劳动仲裁。 专家支招:备好材料直接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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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公司要求“恢复原貌”,可是反映多次,“物业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中沙路的金南苑小区。在该小区里,记者看到几栋楼房一层已经筑成房子,业主们说这些原本是车库的,如今筑成房子后就出租给别人居住或办公用。而在住宅楼下的一处,也搞起了铁皮棚用做幼儿园,此时从铁皮棚里还传出孩子们的笑声。 就此问题,记者找到了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该小区负责人周主任。周主任说:“小区里出现这样的冲突,我们也在尽力协调。但这些问题都是十几年前就存在的,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产权是开发商的,所以就将这些车库和店铺出租给了私人做生意或是当住房用。” 而对于是否占用了消防通道建幼儿园?周主任说:“对于安全通道的建筑,我们也请教相关人员来做过测量和调查。结果是不违章的,符合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例。”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王渝) 本报八所2月25日电 (记者单憬岗)“绿化宝岛”行动需要大量苗木,特别是中大径级的观赏树种、乡土珍贵树种以及果树苗木。海南日报记者从昨天举办的绿化宝岛大行动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各市县正在想方设法、创新思路加强苗圃建设以解决这一难题。 儋州市农委负责人介绍,为培育种苗,他们多次召开全市的苗圃生产会议,发动和部署育苗工作,制定发展计划和摸清家底。该市根据各地造林绿化对不同树种的需求,规划和指导建设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培育良种壮苗,特别是指导培育珍贵乡土树种和绿化大苗,确保造林绿化需要。目前已在市林科所、那大中心苗圃等6个苗圃建立了1062亩的育苗基地,并培育了地径3厘米-10厘米、共计81个品种的绿化苗木72万株。为下一步的绿化大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儋州今年力争建立2000亩的育苗基地,培育各类绿化苗木500万株,最终建成一个西部中心育苗基地。 文昌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坚持把中心保障性苗圃建设作为“绿化宝岛”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经过深入调查摸底,该市已选定在公坡镇建一个面积为300亩的保障性苗圃,目前正在抓紧建设当中。同时,还通过建设这个中心保障性苗圃,将带动其他一般性绿化苗圃建设77个,其中包括造林苗圃10个,总面积3712亩,为全市“绿化宝岛”工程建设提供种苗保障。 “我们将通过大量种植乡土树种,走林苗结合的路子,把白沙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华南地区园林景观绿化苗木基地,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融合。”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负责人说,该县正在大力培育乡土树种苗木,为绿化宝岛提供优质种苗。他们将在现有全县各个骨干苗圃的基础上,完善苗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苗木培育质量,扩大育苗面积,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培育花梨、沉香等珍贵用材苗木,重阳木、木棉、盆架子等乡土绿化景观苗木,培育城市园林绿化所需的大苗。 该负责人说,白沙正在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育苗资金,整合科技力量,计划每年培育出高质量的各类绿化苗木200万株,推进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种苗产业化,重点培育绿化大苗、乡土珍贵树种和经济果树苗木,为“绿化宝岛”工程建设提供种苗保障。 (南海网-海南日报 单憬岗) 此案为我省首例当庭宣判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 本报海口2月25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李明建)以受伤工人与公司为承包关系,且在非上班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为由,海南省一家农机公司将做出工伤认定书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告上法庭。因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为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月24日下午,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维持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据了解,这也是我省第一例当庭宣判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 不服工伤认定公司状告省人社厅 作为原告的农机公司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莫某称,受伤的庞某(32岁,临高多文人)不是公司的职工,彼此之间是承包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庞某向公司承包安装车间,由他自己雇人帮忙,按工作成果给予报酬。其获得的报酬具有不确定性,与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劳动报酬不同。同时,庞某等人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与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承包关系,而非从属关系。 除了否定与庞某存在劳动关系,原告还称,庞某是在下午2点受伤,这不是在该公司的上班时间。庞某是擅自打开机械才会受伤,也不是从事工作。因此,他认为,庞某并不能算是工伤。因此,对于省人劳厅做出的庞某所受伤为工伤的认定结果表示不服,上诉到海口美兰区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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